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市政管网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800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市政管网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800万

  • 2013-11-25 15:09:2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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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市政管网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资 [2013]15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市政管网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西南大道污水工程、西南大道照明工程,西南大道交通监控工程,工业大道交通监控工程等工程内容。


      2.1 工程地点: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 。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市政管网项目一期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西南大道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监控工程,具体包括挖沟槽土方,铺设DN400 HDPE双壁波纹管约456m、铺设DN500 HDPE双壁波纹管约194m、铺设DN10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约1716m,砌筑检查井等;安装路灯277套,路灯照明配电箱安装,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砌筑接线工作井等;监控设备安装,砌筑接线井,信号灯安装,线路保护管安装和视频线敷设等。(2)工业大道交通监控工程,具体包括铺设监控线缆,安装道路监控设备等。 本项目的工程建安费为 2833.03 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833.03 万元(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609599.50 元)。


      2.3 招标范围: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市政管网项目一期工程 ,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工程量按实结算。


      2.5 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


      2.6 定标方式:综合评价法。


      2.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2.8 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经监理单位确认中标单位成立项目部并设备进场30天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


      (2)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30%;


      (3)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65%;


      (4)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9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三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


      (6)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天内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1)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


      (2)企业 业绩要求 : 近三年( 2010 年7月1日 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1项经公开招标中标的单项合同造价为2200万元或以上且质量合格的类似给排水及路灯工程业绩, 类似业绩描述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内容描述为准。( 投标单位须提供 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 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址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 。)


      (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 。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10 年7月1日 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1项经公开招标中标的单项合同造价为1500万元或以上且质量合格的类似给排水工程业绩, 类似业绩描述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内容描述为准。 (投标单位须提供 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包括协议书、专用条款)、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 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址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 。)


      3 )其他 人员要求:


      ① 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 给排水专业或市政类 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 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②施工员:至少2名,持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且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③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④造价员:至少1名,具备市政专业的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⑤ 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属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5月至10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 4 )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各年度净利润应为盈利(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 经 资格 审查通过的投标人 作为正式投标人 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3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佛 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 (详细地址)持 下列真实有效的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


      4.1.1 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4.1.3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4.1.4 其中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的人员。


    4.1.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收取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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