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人名称: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 、项目编号:JXCG(2013)-XJ-192
2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数量为一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许可及安装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交通信号灯及交通信号机设计、生产和服务的认证,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信号灯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截止到 2013年12月6日上午 12:00点。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检测报告、(信号灯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七、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金乡县招投标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13792359988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窦科长 联系电话: 0537- 8773218
二〇一三年十 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