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计重系统改造工程已由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了施工图批复,沧州市财政局列入了财政预算,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通行费收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计重系统改造工程。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有效工期),试运行期三个月。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对冀津界主线收费站、海兴收费站、冀鲁界主线收费站原有24套称重系统的拆除、运输和移交至业主指定的地点;新增24套计重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标定以及必要的土建工程。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工、竣工验收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在近三年内(2010年12月1日至今)曾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系统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3日至2013年12月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交易受理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售价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颐和国际B座一区1110室
邮政编码:061000
邮政编码:061000
联 系 人:蔡女士 徐先生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317-8695585
电 话:0317-5510139
传 真:0317-8695511
传 真:0317-551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