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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州市超限检测动态静态地磅和流动称重仪采购项目

  • 2013-12-06 18:43:4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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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超限检测动态静态地磅和流动称重仪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公示。


      一、采购预算


      1.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二、邀请的供应商


      2.1、本项目邀请的供应商:广州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信息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付款方式

    1

    超限检测动态静态地磅

    1套

    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内

    第一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

    第二期: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四、采购理由


      4.1、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意见》(清府办〔2013〕16号)和连州市人民政府《连州市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实施方案》(连府办〔2013〕130号)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好公路、桥梁基础完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经研究决定,在城南省道114线治超站门口设一个无人值守智能治超港湾式的治超站。由于目前治超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时间非常紧迫,经前期市场调研,清远市区、英德市、佛冈县、清新区等各地治超站固定式治超设备和称重软件V1.0均由广州聚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制造。为了与清远市各地治超软件的一致性和日后网络治超的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注:社保证明的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示发出之日起至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且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9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4、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七、报名和登记信息


      7.1、报名时间: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


      7.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8.1、联系人:黄龙飞。


      8.2、电话:0763-3382748。


      8.3、传真:0763-3380185。


      8.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九、采购人信息


      9.1、联系人:黄先生。


      9.2、电话:0763-6611228。


      9.3、地址:连州市城西客运站交通运输局。


      注:本项目所指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天”指“日历日”。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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