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公安局现决定对所需移动巡逻车载监控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公安局移动巡逻车载监控设备招标采购,编号:XSX-CG-2013125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响水县公安局拟采购15套移动巡逻车载监控设备,总预算价为20.25万元人民币。采购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履约能力,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时提供原件供审核)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付款方式:货到免费安装、调试、验收全部合格正常运行后付款90%,余款6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三包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无条件调换或退货。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515--86782019)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3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3时
开(评)标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响水县公安局联系人:王国良 电话:13905119068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罗晋电话:0515-86782019
传真0515-86782016
响水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