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HG0515JO,采购表编号:经建-2014-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三期工程一阶段项目
三、采购预算:品目一:人民币5272892.92元、品目二:人民币1413410.23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分二个品目,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以上的品目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品目。
品目一、中心联网控制系统、信号机及倒计时芯片、交通信号策略优化服务等采购。
品目二、线圈检测器、管线以及土建等施工。
2.品目一、品目二项目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7日五个工作日。
六、品目一、品目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中山市,必须在中山市市区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售后服务点房产证(投标人名下),或投标人2013年1月前至今售后服务点的租赁合同,或工商登记证明(开标当天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七、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品目售价200元,设计文件、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品目一:人民币伍万元、品目二: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人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60-88361935;电话:0760-23188315;
传真:0760-88383654;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月22日
附件1: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