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安垦利建设——交通信号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日上午9时
招标人名称:垦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人地址:垦利县中兴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KLZCGK2014-03#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共一个包,平安垦利建设 ——交通信号灯,计划投资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二)必须是所投产品的 生产厂家;
(三)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垦利县净化站路口北 500米三矿市场对面)
五、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 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还须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传真:0546-2181158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 垦利县县审计局垦利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