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建指挥部滨江区浦乐路、紫云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杭州城建指挥部滨江区浦乐路、紫云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

  • 2014-05-05 10:12:42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城建指挥部的滨江区浦乐路、紫云路智能交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BJCG-2014GKZB-036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江区浦乐路、紫云路智能交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6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从事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18号天林广场2幢2单元802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图纸、光盘等另计),售后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从事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26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户名: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市宝石支行,银行账号:33001616135050006625。


      交完后凭进帐单到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古荡科技园8号楼2楼)开收据,联系电话:0571-5607518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27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中心2305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5月27日9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中心2305开标室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提交,以便于审核;若未提交,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委托书为审核依据)在开标会上提交以证明其身份。


      十一、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欲投标的企业可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带上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报名资料到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十二、业务咨询:


      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18号天林广场2幢2单元802


      联系人:韩莹琼


      联系电话(传真):0571-82695040(0571-82610881)


      邮箱:hzjianyou@sina.com


      业主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86623135


      采购监督联系人:朱冰倩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760023


      十三、其它:


      因投标人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招标采购单位未能将招标补充文件送达投标人或通知投标人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关键字: 杭州 智能交通工程 
  • 责任编辑:itszmy
  • 延伸阅读!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