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2014/5/12 | 公告号: | 201410-093g |
项目名称: | 2014年城阳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 ||
工程地点: | 城阳区城区主要道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他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200万元 | 工程造价: | 1134.21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0米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2014】138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邵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87868905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邵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7868905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于欣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89657988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全区主要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增设路口信号灯16处、电子警察11处、道路测速系统10处、公交站点违章停车抓拍系统8处、爆闪灯52套、其它设施6处、指路标志59套、禁令标志80套及后台中心设备。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交通设施、监控等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报名企业必须具备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3、报名企业必须具备公安部或交通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标志牌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
本工程实行现场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5月12日9时至2014 年5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招投标窗口,电话:0532-87968121)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4、公安部或交通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标志牌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5、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七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各投标人:自2014年3月10日起,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实行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制度;投标人需携带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为方便各投标人,建议在投标报名资料确认时一并办理。
公告时间:2014年5月12日9时0分 - 2014年5月16日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