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洞口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湖南省洞口县第六期平安城市建设项目软、硬件产品公开试用选型、政府采购编号DKZC2014012】项目进行公开试用选型,欢迎国内安防一线生产厂家携带一套符合洞口县公安工作实际需求的产品来洞口县进行现场试用(详情见附件)。
一、试用选型内容:
1、卡口系统两套;
2、治安监控枪机六套(带LED补光设备);
3、智能综合平台及相应配套设备;
4、试用必需的配套线材、工具、电源插座等均由参试单位提供;
5、以上软、硬件设备必须与洞口县一至五期工程前端设备、系统平台无缝链接。
二、试用选型报名资格要求:
1、各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软件系统平台需要生产厂家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只接收生产厂家报名(生产厂家办事处代表参与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不接收代理、总代理、经销商、总经销商。没有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的不接受报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诈行为的取消其试用选型评分、入围资格、情况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所提供软件系统监控平台及相关前端、传输、云存储设备须通过GB/T28181-2011标准符合性全项检测(只通过平台互联检测的不接受报名),并提供在公安部授权驻湘检测机构进行主要性能技术指标抽查备案证明(原件);不采用云存储系统技术的不接受报名;
5、以上资质要求及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
6、报名时需要提交自愿参与试用的承诺书、试用技术方案,软、硬件产品详细报价,此次报价为招标阶段的最高限价(试用选型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生产厂家自行负责)。凡不提交自愿参与试用的承诺书、试用技术方案,软、硬件产品详细报价的不接受报名。
7、通过试用评分,作为招标选型入围条件;其得分成绩纳入招标标阶段总分值占40%(评分时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电子卡口系统计35分,治安监控系统计15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云存储系统计50分)。
三、试用选型要求(见附件):
《湖南省洞口县第六期平安城市建设项目试用选型主要系统、产品及要求》
本期拟建设治安监控(新建枪机与原有球机整合)、电子卡口(与原电子警察、交警卡口整合)、智能综合管理平台(与前五期建设的软、硬件设备,综合系统平台无缝链接)。试用时间:20天。
四、拟建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佰万元(¥7000000.00元)
五、本试用选型公告时间:2014年5月20日-2014年6月9日
六、试用选型报名、领取试用方案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试用选型的生产厂家,请于2014年5月20日起至2014年6月5日止,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14:30时到5: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洞口县公安局(洞口县洞口镇桔城路)报名及领取试用方案文件,2014年5月30日发放评分标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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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用选型评审时间、地点:
定于2014年6月26–28日在洞口县公安局和试用现场进行评审,评分入围。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入围生产厂家于2014年6月29日上午8:00-17:00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洞口县洞口镇桔城路,洞口县新华书店后面洞口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洞口县公安局
地址:洞口县洞口镇桔城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39739598邮箱地址:921307389@qq.com
采购监管单位: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9-7234536(办)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洞口县洞口镇桔城路洞口县新华书店后面洞口办事处)
联系人:陈开建
电话:0739-7999980、0731-85135397
手机:15873796511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韶山路支行
户名: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731903412410808邮箱地址:15096983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