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路测速仪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LWLYT—1403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路测速仪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4招标范围:公路车载测速仪3台及相关电子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清单。
2.5招标控制金额:25万元
2.6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含)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资质,必须为测速仪制造厂家,整机产品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认证,且要求认证在有效期内。
3.3具备与此次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测速仪单项销售合同在3台及以上);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物贸宾馆14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69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邮编:136100
联系人:李雁鹏
电话:0434—6530655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