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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招标

  • 2014-08-19 10:46:0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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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以郑港经发【2014】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在建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完善,做到对全区各主要路口、居民小区主要出入口,富士康厂区及员工主要居住区周围、事故多发路段增加监控摄像点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电子警察改造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以及中心管理扩容。通过本工程的建设,将极大提高港区的治安综合管理水平。


      2、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各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富士康周边及社区、北区道路加密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新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第2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新老管委会新增加监控系统建设、合村并城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公园监控系统建设、高清卡口系统建设、电子警察改造系统建设、猎监系统建设;


      第3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中心管理扩容工程;


      第4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2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外省进豫企业须完成进豫登记备案手续。


      2、第3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


      3、第4标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丙级),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第4标段投标报名单位不得对其他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4、第1、2、3、4标段各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视频监控工程)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针对投标人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为保证监控系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保服务,本次招标要求第1、2.3标段省外报名企业须在河南省设有分公司,报名时须提供分公司(要求注册地在河南省辖区内)营业执照原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八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2、报名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第1、2、3标段要求省外企业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总监)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豫登记备案手续证明(第1、2标段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留原件,其它的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1-86198877


      招标代理: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17号


      联系人:陈学彬、杨女士


      电话:0371-63225115、037163225116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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