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海区交通信号灯改造(三期)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南海区交通信号灯改造(三期)工程,包括佛山市南海区城镇街道沿线道路的交通管制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改造,拆除原有旧交通信号灯;安装横臂灯杆、立柱灯杆、机动车信号灯、人行道信号灯、信号灯控制机;敷设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开挖电缆沟;砌筑电缆检查井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工程造价约943万元。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具体以业主的要求为准。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效的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4、业绩要求: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近三年指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3年),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交通工程(须含交通信号灯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施工业绩;
注:所有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者培训合格证;
(3)安全员:至少1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在其所在单位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国内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人。
7、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8、信誉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投标单位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网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单位在一年内有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它人员不作要求)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已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查核的为准。
(4)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违反以下两款规定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2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黄小姐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传真:0757-86368680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③账号:44501501040001456,④款项来源:(南海区交通信号灯改造(三期)工程)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5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4年9月12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9月26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57-81234059
传真:0757-81234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小姐苏先生
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