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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警务通终端设备招标

  • 2014-09-17 10:42:3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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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警务通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4-Y-X-033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50000元


      四、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警务通终端设备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为投标警务通终端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7、外地投标单位在苏州须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8、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未超出经营范围。


      六、采购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要求:(略)


      七、质量要求:


      1、响应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2、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3、出样要求:警务通终端及移动电源各一套。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样品送至我公司,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样品上请贴好投标单位名称标签,否则为无效投标。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该实样即封存,以此作为交货时在质量、规格、款式等方面的验收标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与苏州市公安局警务通平台联网,并提供不少于1天培训使每个使用者都熟练掌握正确的警务通执法技能。


      八、售后服务及交付期:


      1、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整机含配件),终身服务。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2小时内到场,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2、交货及验收: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并安装软件完毕。


      3、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九、付款方式:


      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货到并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在供方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提供下列单据后30日内,由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向供方支付95%款项,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十、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一、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5、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后附格式)


      6、投标产品彩页样本或说明书原件;


      7、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的证明材料;


      8、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如为外地单位)


      9、投标产品安装调试、联网方案、使用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承诺;


      10、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1、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十二、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财务处,并换取收据,该收据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数额:9000元,账户信息如下: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102020209000431342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4年9月22日9:00~11: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4、本项目将于2014年9月22日下午在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评审。


      十四、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4、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询价采购终止。


      十五、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次询价采购共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含所有设备的提供、配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4、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5、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东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2、8020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编:215005


      2、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王颂联系电话:0512-66601611


      十七、信息发布媒体及监督电话:


      1、该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65、6668119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6日


  • 关键字: 苏州 警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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