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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招标

  • 2014-10-08 09:49:4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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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等采购施工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包件。在滨海县城新安装悬臂式交通信号灯2套(位于富康路与永康路交汇处、育才路延伸段与西湖路交汇处)、人民路与明达路交汇处拆除并安装信号灯1套。拆装杆件8根;施划热熔标线漆划1.1万平方米,施划冷喷标线约1.5万平方米,施划热融振荡线约750平方米,施划热融实线停车泊位650个、虚线停车位350个,施划冷喷实线、虚线停车泊位各1500个;新装标志牌190块。电子警察系统2套(位于富康路与永康路交汇处、育才路延伸段与西湖路交汇处)具体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含安装施工):2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城。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150万元(含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


      5、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等标准、规范及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经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6、电子警察项目中的前端设备必须使用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招标入围的产品授权。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9月29日8时30分-2014年10月10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3)联系人:陶正华


      (4)联系电话:0515-84198069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帐户为: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银行汇票)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08室)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运输环节等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其他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六、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法。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取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A)乘以(K)为基准价(C),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进位时采用四舍五入法。除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七、付款方式:


      在已完工分部分项合格的前提下,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工程款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的4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工程款的15%;余下工程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缺陷时结清。本工程实行总价包死,中标价是中标人完成施工图纸所有工程量的报价。


      八、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浩13914683946陶正华0515-84198996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赵尚海0515-84198006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


  • 关键字: 江苏滨海 信号灯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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