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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二期)-道路信号控制系统采购项目(主体施工) 3189万

  • 2014-10-10 18:08:4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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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公安分局道路交通信息化(二期)-道路信号控制系统采购项目(包件一——主体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 2014-0163(SCZB20140853)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公安分局道路交通信息化(二期)-道路信号控制系统采购项目(包件一——主体施工)项目


      (三)工程规模概况:


      (1)工程范围:闵行区范围内“三纵两横”地面主干道路,即中春路、新镇路、都市路、吴中路和漕宝路,以及莘庄街镇范围内的大型停车场(库)等。


      (2)工程内容:根据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相关规划,闵行区道路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智能化交通管理指挥控制理论为指导,初步建立一体化的交通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提高决策科学性;建立完整的信息采集、处理、管理和共享交换体系,保证交通信息资源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共享,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1)扩容区交通管理信息平台;


      2)建立交通设施管理系统;


      3)交通信号灯自适应控制SCATS系统扩容;


      4)交通信息采集系统扩容;


      5)建立为闵行区公众出行服务的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四)预算资金:31893300元


      2. 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四)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五)相关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


      (5)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中涉及的产品采购部分均应当为整体非进口;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2014年10月9日—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其中10月15日下午售标地点见下文第2)点)


      2)2014年10月15日下午13:00-16:00;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3)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三)招标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时间安排: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 29 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696号


      联系人:翁闻彬


      联系电话:021-24062108


      传 真:021-24062108


      招标代理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 系 人:许义雯


      联系电话:021-62261259


      传 真:021-62265675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电 话:64985000-616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公安局闵行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 关键字: 闵行 信号控制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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