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武康城区七条路电警、信号灯及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650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德清武康城区七条路电警、信号灯及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650万

  • 2014-10-15 15:51:3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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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武康城区七条路电警、信号灯及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DTKZFCG-2014-G36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武康城区七条路电警、信号灯及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1批


      预算:650万元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监控、通信系统工程分项;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72号(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 09: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29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14年11月4日 09: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29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6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3日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入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2-8068141。)


      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户    名: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014369514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需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2-8815522


      招标单位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质疑受理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8074859;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 关键字: 武康 电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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