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旅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已由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津计投资(2001)78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6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自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全长55.366公里,其中一期工程全长49.051km,设置车站16座;二期工程向西(市区)延伸,全长6.315Km,设车站5座。本次招标为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旅客信息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额约6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旅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共19列4编组车辆旅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系统集成设计(32位数字报站器,列车和车辆两级总线对信息屏和报警器控制,双路或分散式扩音)、制造、供货、运输、交付、原系统设备的拆除、局部既有线路切改和新线布线、在既有空间条件下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技术图纸文件、质量保证和两年免费质保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4计划交货期:2014年12月01日至2016年02月28日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具有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体系认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关产品专利权。4、投标人拟提供的同类型产品(其它地铁车辆旅客信息系统设备)须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完成2个轨道交通车辆旅客信息系统项目的业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3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金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9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张彩娜电话:022-65701322
传真:022-6570132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高萌电话:022-58361192
传真:022-58361192
日期:2014年10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