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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滁州凤阳县凤庙路源头治超监管点卡口系统招标

  • 2014-10-30 16:17:4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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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凤庙路源头治超监管点卡口系统采购(二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招标人: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4、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1个卡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设施采购与安装,包括:


      1、?前端卡口子系统(每卡口)


      2、情报发布系统


      3、网络传输子系统(每卡口


      4、复检室配套设备


      5、施工、管线及其它(每卡口).


      6、建设地点:本次治超监管卡口建设地点为S310省道上,项目名称延续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


      2、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1例100万元以上治超项目供货业绩(高速称重);


      3、必须是生产制造厂商或相应产品代理商,生产制造厂商及代理商所代理称重计量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壹拾壹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凤庙路源头治超监管点卡口系统采购(二次)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忽工


      电话:158550401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卢工


      电话:0551-622202366222023915005669969


      招标业务监督电话:陈工0551-62220155


  • 关键字: 滁州凤阳 治超监管点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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