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昌府大队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135163588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政府采购编号:LCZC2014-250-DY
四、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城市道路高清卡口、电子警察、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五、采购内容:
名称 简要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聊城市城市道路高清卡口、电子警察、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本项目为聊城市城市道路高清卡口、电子警察、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分为两个包。A包为高清卡口和电子警察;B包为信号灯。
具体数量及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A包供应商要求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A包供应商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高清卡口或电子警察)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
4、A包供应商要求在山东省境内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六、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振兴西路星光1号楼6楼612室)
时间:至2014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
八、报价日期:2014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
报价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开评标一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星光房产1号楼6楼(聊城市振兴路与柳园路路口西北角)
联系人:邵光 李志新 联系电话/传真:0635-2992263
监管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8681056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