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2014-239]J98—A200
2、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为:高清摄像机、无线上网设备、补光设备等。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报价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的公司或企业,;
2、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经销商应该提供的相关经销资质;
5、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留存,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于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在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马旭
采购代理
联 系 人:李春燕 岳文兰
联系电话:0350-3025193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