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市公安局道路抓拍系统项目(TZCGX201430)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苏州太仓市公安局道路抓拍系统项目(TZCGX201430)

  • 2014-11-11 16:49:23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4年834号审批单批准,受太仓市公安局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太仓市公安局道路抓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3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7  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8  获得项目实施地当地运营商(通信线路、信道、数据业务)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获得主要设备厂商(抓拍主机、车检器、闪光灯)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证明;


      9  公司总部在项目实施地100公里范围内有常驻分支机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土地证等法定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资质审核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身份证。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或资质不符者,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采购需求


      (一)建设任务


      1、本项目拟在太仓市全市范围内新增主要干道进行增补高清抓拍系统及双凤、沙溪高速卡口出市车辆抓拍系统,在岳鹿路(沙溪至岳王段)、S339省道浏家港延伸段、双浮线双凤段、双凤高速卡口出市、沙溪高速卡口出市等点位设置覆盖路面所有车道的高清抓拍点,数据通过线路传输至市局高清抓拍系统数据库,对于太仓市公安局高清抓拍系统起到了补充与完善的效果,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更大的促进作用。因为前期高清抓拍系统选用的产品为“浙江大华”的设备,为确保系统的兼容性,本项目设备均选用“浙江大华”的产品,型号为“浙江大华”入围江苏省公安厅“3.20工程”选用的型号。


      高清抓拍点位如下:


      序号 卡口名称 机动车道数 非机动车道数 是否测速


      1 岳鹿路(沙溪至岳王段) 双向4车道 2车道 否


      2 S339省道浏家港延伸段 双向4车道 2车道 否


      3 双浮线双凤段 双向4车道 2车道 否


      4 双凤高速卡口出市 双向2车道 2车道 否


      5 沙溪高速卡口出市 双向2车道 2车道 否


      2、为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获得较高的过车捕获率,本项目中的高清抓拍捕获技术采用地感线圈触发的模式,运用电磁感应的原理实现对过往车辆的抓拍。


      3、为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排除故障,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对系统主要设备以备品备件的形式准备一定数量的主要设备用于更换有故障的设备。其中,500万像素抓拍主机、200万像素抓拍主机、闪光灯、车检器为必备的备件。


      (二)总体要求


      1、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实用、先进、稳定、可靠”的原则设计解决方案。


      2、项目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成熟的系统软硬件,系统整体结构合理,并保证各项技术和设备的实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扩展性。


      3、项目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技术方案,以及施工、技术培训、验收、服务响应和售后服务方案。


      4、项目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接口参数。


      5、对于本技术文件未能提出但项目施工单位所提供的系统已具有的功能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详细说明。项目施工单位亦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的具体情况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说明。


      6、用户鼓励项目施工单位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更好的方案。在本技术文件中未提及的规范与标准,在系统建设中有确实需要的,项目施工单位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的常规做法加以补充完善,保证系统及设备的性能符合或优于本技术文件中关于系统技术规范的内涵。


      7、采购人保留对技术规范书的解释和修改(小范围调整)权。


      8、项目施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开标时应到场以解答评委会提出的技术方面问题。


      9、培训与售后服务。


      项目施工单位应给出详尽的培训计划,确保采购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经过培训后能完全掌握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提供现场的技术培训,提供全套的培训资料,培训应包括系统的设计原理、系统设备维护、设计理论、相关软件的使用和操作等。


      项目施工单位应给出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应备有不少于6人的售后服务队伍,提供不少于三年365*24小时的售后保修服务,系统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解除故障;不能修复的,应替换同类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逾期修复的,每逾期壹天扣合同款总额的0.2‰的违约金/每次。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截止;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zfcgtc@163.com), 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请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未联系者,责任自负。邮件标题格式:“TZCGX201430—XXX公司”。


      2、接收标书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4年11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之前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为无效报价。


      3、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我中心在开标当日将在三楼电子大屏幕上对具体开、评标间进行明确,请投标商注意当天大屏幕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六、综合说明


      1、本报价包含主设备、配件、保险、税金、人工、培训、技术服务、辅助材料、专用工具等完成本采购标的所需的一切费用。


      2、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预算总额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采购预算在开标当天公布。


      3、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废标。


      4、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单位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需方确认,由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5、成交供应商应在全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一式四份,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执二份);


      b、合格的发票;


      c、太仓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6、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公告(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价单位必须对本公告(货物需求)中所列的货物整个标段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4)进行报价的货物必须同时附货物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6)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


      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测试正常运作后付80%,验收合格三个月后付清全部余款。


      8、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将发布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请各供应商留意网上公告和最新信息;


      10、本次公开询价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400元,开标前在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办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没有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3、缴纳方式:本地投标者宜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宜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拒收现金。


      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


      联 系 人:巩金忠  张燕萍


      电    话:0512-53529857


      传    真:0512-53529857      0512-53545432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1日

  • 关键字: 太仓 道路抓拍
  • 责任编辑:admin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