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松阳县江南公路三期工程设置信号控制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工程,经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建设,招标指导价为1940165元。招标人为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江南公路水南环片路交、环城南路T型交叉口、城东路与长松路十字路口、北山路与长虹东路十字、新华路与府前街十字路、长虹东路进城方向、松州大桥进城方向、江南公路与小竹溪十字。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为施工图范围内或预算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为60日历天。
3、发包方式及评标办法
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现场在5.0-14.9%的下浮率区间中随机抽取基准下浮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的企业。
(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时必须提供主要产品(海康威视、大华、浩腾、亚安、英飞拓、尚普、地凯)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5、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工作手册或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提供B类证书和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C类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或A3规格)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4日
(截止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松阳县金屏路202号齐和公寓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情招标文件
6、联系人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毛志清13967078699
代理机构: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雷黄芳0578-8878569
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盖章)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