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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新荣路延伸、空港路增补交通监控设施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2014-11-21 15:11: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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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荣路延伸工程(金城东路-区界)项目(项目名称)新荣路延伸(金城东路-区界)、空港路(金马路-裕安路)增补交通监控设施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荣路延伸工程(金城东路-区界)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荣路延伸工程(金城东路-区界)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4]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新区


      工程规模:  新荣路延伸(金城东路-区界)、空港路(金马路~裕安路)的交通监控设施工程,工程造价约340万元,其中:新荣路延伸(金城东路-区界)长约1330米,交通监控设施工程约115万,空港路(金马路~裕安路)长约3070米,交通监控设施工程约225万。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34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交通监控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3.1.2财务要求:2011年至2013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280万元交通监控设施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具体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09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18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锡开检发(2010)26 号《关于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的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1日  9:00 时至2014年11月25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天山路5  联 系 人: 陆勤静  电    话: 0510-8522325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梁青路118号华邸国际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 许洪达、蒋婷婷


      电    话:  13914167722


      传    真: 0510-85868709


      电子邮件: 1143221309@qq.com

  • 关键字: 无锡新荣路 交通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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