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启东市公安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40585号)中的启东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代理、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QDGP201501005GK。
二、项目名称:智能交通监控。
三、招 标 人:启东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岳警官
联系电话:13862891103。
四、招标货物及配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250万元人民币。
五、交货地点:启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六、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元),须具有纳税人资格,如投标单位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
2、投标方(包括其名下全资子公司)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包括三级)或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以上(包括三级)。如为全资子公司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提供系统裸光纤网络传输线路证明材料。属自有线路的,提供线路的资源情况说明。属自建的,须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属租用线路的,须提供租用线路同意书复印件(加盖同意书双方单位公章,提供线路的资源情况说明、带原件备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www.qdztb.com)。
联系电话:0513-83340291
传 真:0513-83305446。
八、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