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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新建和改建24组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工程招标 720万

  • 2015-02-27 15: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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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射阳县公安局新建和改建24组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工程经县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射阳县合德镇
     
      2.2工程内容:新建和改建24组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
     
      2.3合同估算价:约720万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2月,工期要求:90天
     
      2.7标段划分:该工程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万及以上的企业。
     
      3.2、具有标的物的生产或经销资质及独立售后服务能力。
     
      3.3、提供抓拍摄像机原厂设备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统一品牌,其设备须有江苏省公安厅入围的12家前端系统设备专业公司资格。
     
      3.4、提供在江苏省内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施工完成三处(包括三处)以上本品牌交通信号灯的10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在江苏省内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施工完成三处(包括三处)以上“3.20”工程的100万元及以上业绩。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7、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代码证、省公安厅入围的12家前端系统设备专业公司资格文件、电子警察设备厂商授权书、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上述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4、工程付款办法
     
      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由采购单位支付货款总额度的70%,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底支付20%,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后10%付清。相关付款手续由用户单位负责办理。
     
      5、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15万元;
     
      5.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5.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号:1109630109000158558。
     
      5.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5.7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8、投标报名
     
      8.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2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8.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8.3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2月15日—2015年2月27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政务网、射阳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公安局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
     
      邮编:224300
     
      联系人:秦杰运
     
      联系电话:0515-824863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人民路6号(盐城市大成建筑公司四楼)
     
      邮编:224300
     
      联系人:王长华
     
      电话:0515—823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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