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保税港区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对青岛保税港区2015年路口信号灯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CZ2015-010310071
2、项目名称:青岛保税港区2015年路口信号灯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三个路口信号灯等交通设施供货、安装及配套服务。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够提供本次采购的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5.2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3所投的交通信号灯、信号机产品,须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5.4所投的电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要求,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4月24日起至2015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08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进行报名审核。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05月15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保税港区管委大楼一楼1号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青岛保税港区建设环保局
地址:青岛保税港区北京路57号
E-mail:/
邮政编码:/
电话:0532-86767680
传真:/
联系人:于工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08室
E-mail:qdcgzb@126.com
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0532-5876099658760997
传真:0532-58760997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802200200024028
联系人:韩立楠孔霄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