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LSZC-2015-061
3、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仙仙联系电话:15563144048
4、招标单位: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3954767589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梁山县辖区内的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指挥中心机房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依法缴纳各种税款,无不良记录;
2、供应商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资质,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且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及设备安装的能力;
4、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包括:高清摄像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录像机、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及相关设备、控制软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生产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包括:高清摄像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录像机、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及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包括:高清摄像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录像机、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及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原厂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梁山县人民北路79号,建行大楼6楼);
3、报名联系人:李鹏程电话:7618115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报名: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原件、生产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包括:高清摄像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录像机、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及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包括:高清摄像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录像机、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及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原厂商公章,代理商还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包括:高清摄像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网络存储录像机、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及相关设备、控制软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前投标人须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表格《梁山县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网址为http://ls.jnzbtb.cn;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告同时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s.jnzbtb.cn)、梁山县政府采购网(http//liangshan.jnzfcg.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发布。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