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就其所需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及警示灯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XWGK2015-08
二、项目名称:信号灯、电子警察及警示灯建设项目
三、招标采购内容:信号灯、电子警察及警示灯一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标书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
9:00~11:3015:00~18:00
六:购买标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路228号三楼,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商城汽车站南50米路西,市住房公积金院内院内临街三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投标和开标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第一开标室)。
十:投标方具备的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购买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公告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查询函(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二、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方联系人:李先生:18637723770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传真:肖先生0377-63193618
南阳信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