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交通信号电子设施设备一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AZFCG2015-115号
二、招标项目:交通信号电子设施设备一批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交通信号电子设施设备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在有效经营范围内;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通信式倒计时、电子警察系统)获得产品制造商授权证明(授权经销∕代理证明复印件或针对此项目授权原件均可);
(5)所投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产品须获得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证明该产品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交通信号控制机》的检测报告;
(6)所投道路交通信号灯产品须获得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证明该产品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检测报告;
(7)所投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高清摄像机、补光设备、机箱和系统软件等组成)同一产品同一型号须获得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证明该产品符合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09《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三项技术标准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7月9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ggzy.com/),点击“广安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企业用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企业用户”内,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广安市河堰路170号(天下豪庭斜对面)。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腾先生电话:13308281333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0826-2390216
交易系统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400-0034-588;0826-2390196
质疑受理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26-2390337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甘女士联系电话:0826-2390187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