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其所需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接主体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卡口、雷达测速、动态监控系统、机房维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ZKFW2015-07-07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 |
套 |
23 |
423765元/年 |
2 |
电子警察系统 |
套 |
36 |
183960元/年 |
3 |
卡口系统 |
套 |
20 |
102200元/年 |
4 |
雷达测速系统 |
套 |
5 |
36500元/年 |
5 |
动态监控系统 |
套 |
17 |
74460元/年 |
6 |
机房维护 |
项 |
1 |
36500元/年 |
预算总额(二年) |
1714770元 |
注: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要求。
2、范围包括: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卡口、雷达测速、动态监控系统、机房维护。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二年
四、参与投标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投标人须具有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承接主体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2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久安路祥和小区3号楼5单元4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七、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346号北方大酒店7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77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
账号:141000692018010021612
邮政编码:03000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15935196888
办公电话:0351-2772553
传真电话:0351-2772556
监督电话:0358-8232993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