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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及公路卡口测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 2015-07-21 17:02:5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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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的电子警察及公路卡口测速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计划及方式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子警察及公路卡口测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TRZBC2015-76]

      二、招标内容:电子警察及公路卡口测速系统建设项目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本项目包含电子警察、公路卡口、信号控制系统基础设施和中心机房后台设备系统共4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拟供产品的供货来源证明或长期经销证明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为保证兼容性,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如抓拍摄像机、闪光灯和补光灯、车辆检测器、红外网络高速智能球型摄像机需由同一厂家提供,并提供权威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与现有保山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控制和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设备和系统平台无缝对接,所投产品须通过相关测试;

      4.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投标供应商所供设备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产品检验检测合格;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合法的供货来源证明或长期经销证明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2015年07月21日至2015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八、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产品(指第四条第1款提到的设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只能出现一次,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九、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十、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十一、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打入)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杨女士

      十二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0875)2200059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关键字: 保山市 卡口 电子警察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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