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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春市高安市交警大队法院路口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老城区13个路口智能改造项目招标

  • 2015-08-10 10:08:2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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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江西省高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GAZR2015126

      2.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预算总金额

      01法院路口信号灯和电子警察项目1批1、信号灯采购清单包括:人行横道信号灯、信号机、满屏信号灯、方向指标箭头灯、人行横道标志牌等设备;

      2、电子警察采购清单包括:600万CCD高清嵌入、高清镜头、红灯信号检测器、300万高清红外球机等设备;

      其他具体详见参数。人民币56.816万元

      02老城区13个路口智能改造项目1批包括碧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广场旁)、高安大道与桥北路交叉口(瑞州宾馆门口)、高安大道与米洲路交叉口(花旗大酒店门口)、赤土板路与瑞州西路交叉口(地税局门口)、瑞安路与桥北路交叉口(电力小区门口)、赤土板路与高安大道交叉口(希尔顿酒店门口)、瑞州中路与桥北路交叉口(交警大队门口)、高安大道与碧落路交叉口(长途车站门口)、瑞州中路与碧落路交叉口(凤凰社区门口)、高安大道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汽运城门口)、桥南路与中山路交叉口(锦惠宾馆门口)、碧落路与瑞阳大道交叉口(世博华城门口)和锦惠中路与瑞阳大道交叉口(中山厨房门口)等具体详见参数。人民币184.20537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第0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除以上外再增加两条,具体如下:

      (1)投标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信号灯、信号灯杆、600万CCD高清嵌入摄像机、300万像素高清远红外球机、信号控制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2)所投信号灯、信号灯杆须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报告;600万CCD高清嵌入摄像机、300万像素高清远红外球机、信号控制机须提供国家部级或部级以上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其中:第0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除以上外再增加两条,具体如下:

      (1)投标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人行横道信号灯、人行灯杆、600万CCD高清嵌入摄像机、信号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2)所投人行横道信号灯、人行灯杆须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报告;600万CCD高清嵌入摄像机、信号机须提供国家部级或部级以上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4.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0:00前。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必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用凭证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购买标书时间:标书每份3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8月26日下午17:30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购买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或现金购买.)

      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制度的通知》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收取。

      本项目第01包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本项目第02包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8月26日下午16点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7.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桥北路372号)三楼开标一室。

      8.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采购人: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070522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安居路18号三层(工商银行对面)

      邮编:33080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95-528279615179557998

      传真:0795-5282796

      电子函件:gazr2012@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

      户名: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4383101040017140

  • 关键字: 高安市 宜春市 老城区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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