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5年声像监控系统维护维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应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需设立专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投标时需提供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声像监控系统维护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013-5488(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15177)
3、预算编号:05-15-1095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84万元
为了2016年度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内部声像监控系统的运维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日常警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对分局出入境、交警支队(包括事故审理科、违章车辆停放点及交警支队总部)、法制学习工作站、指挥中心、特警支队、治安支队、经侦支队、5个派出所及静安寺派出所分部共计15处含声像监控系统部门系统开展2016年度维保工作
5、交付日期:维保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1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04,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组织结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09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09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投标回执(如有)、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1日,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原件(审核无误后退还)前往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宝华城市晶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时携带所有上传资料的原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胶州路415号地址:安远路518号1306室
邮编:200040邮编:200060
联系人:马建勇联系人:张晴王铭捷
电话:13761093949电话:6232202662322027
传真:62588800传真:6232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