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灵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灵石县S221省道崇明堡电子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5】096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S221省道崇明堡电子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内容:
1、S221省道崇明堡电子设备;S221省道崇明堡交通智能信号灯、交通电子警察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
2、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在签订合同后15天日内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毕,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8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201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五项保险)的征收票据;
8、纳税证明:投标人201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完税证明。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8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2日—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35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1月3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刘先生0354-7625111
汇款地址:户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号63001105201197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