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双峰县城区道路交通工程改造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委托代理编号:SFJF-2015-0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预算、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城区道路交通工程改造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SFCG2015-1773
委托代理编号:SFJF-2015-015
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陆仟元整(1206000.00元)
采购内容详见双峰县城区道路交通工程改造政府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工期、施工地点和质量标准:
2.1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
2.2施工地点:双峰县城。
2.3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6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双峰县永丰镇思云路地税局旁联邦集团2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报名人须提供真实和随时有效的联系方式,招标人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双峰县复兴路附近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738331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峰县永丰镇思云路地税局旁联邦集团2楼(新县政府后面)
联系人:王仁俊
电话:15197802997、0738-682059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双峰县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38-682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