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崇阳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对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采购人:崇阳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CYCG20153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资金额:177万
6、采购内容:电子警察红绿灯系统建设、后台管理系统、土建部分工程项目
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数量︰4个路口(详见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在环城路口、人民医院路口、崇阳大道凯虹酒楼路口新建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采用一体化车行灯和一体化人行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用300万和500万抓拍一体机,300万抓拍机覆盖二车道,500万抓拍机覆盖三车道,每车道一台补光灯;在仪表路新建路路口建设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采用灯笼式满盘灯。
工程按照兼容全省联网视频监控、完美接入电子警察平台的要求提供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满足高淸视频图像和数据的实时传输,并进行3年的免费维护管理。工程设备所有权为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
本期工程最终承建商能够履行所有承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施工能力,并能按采购要求供货和施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
(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备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通过湖北省公安厅安防A类备案。外省企业必须具有湖北省公安部门颁发的E类备案证及所在省安防二级资质;
(6)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近两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8)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于2015年12月7日8时30分起由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左下角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开标区)
六、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开标区)。
七、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8995828077
地址:崇阳县隽北大道23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金地雄楚1号商2栋90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71559054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