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府西路与宁泉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南京市浦口区府西路与宁泉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2016-01-04 15:43:5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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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府西路与宁泉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if!supportLists]-->1、<!--[endif]-->项目编号:PKZC—2016JZ-W001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府西路与宁泉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项目
     
      项目预算:41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交通设备、安防设备、监控设备等);
     
      (2)(交通电子警察)投标产品需系江苏省道路监控“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省厅中标入围设备。(提供证明文件)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元整;交纳办法: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采用电子汇款或网上汇款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5、报名、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各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1月7日上午9:30-11:00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一楼会议室,进行集中答疑(过期不接受)。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投标。联系人及电话:于海波;联系人及电话:025-58140087。
     
      为了确保项目实施,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勘察并参加现场答疑会;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勘察现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以现场签署的《供应商签到表》为依据。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财政局五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10至9: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联系人:吴君谈判文件接收人:吴君地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电话:025-58311807传真:025-58311896邮政编码: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4日
     
  • 关键字: 电子警察 南京市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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