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凤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县城人行横道交通型号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县城人行横道交通型号灯建设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6-ZB-022/1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凤翔县城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人行横道信号灯系统建设
项目用途:交通信号灯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5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3、投标单位须具有公安厅颁发的有效《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需取得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且在陕西省公安厅有备案证明;
6-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交通信号机、一体化人行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5、投标供应商应在宝鸡地区设有专门的维修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6、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时止(工作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一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毅韬、程燕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79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44546664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