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罗山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整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罗山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整改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7】009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2采购内容:信号灯、标志标线
2.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内安装及验收完毕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3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安全生产标准认证,通过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时间自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5 日至2017年 4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安全生产标准认证证书及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7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罗山县新区天湖大道西段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13937670256 联系 人: 周女士 13569744747
监督单位: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0376-2175979 2017年 4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