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一体机项目 591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安徽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一体机项目 591万

  • 2017-06-08 16:10:31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一体机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2017HACZ0861

    财政编号:RWHF2017-023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6月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佰玖拾壹万叁仟零伍拾元(¥591305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新胜,尹国防,史初例,娄智,颜庭贵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

    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联系人:涂玉建

    联系方式:0551-62801968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闫登明 联系电话:0551-66223736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5日

  • 关键字: 安徽省 交通监控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