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忻州市2017年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5】32号、忻发改发【2016】345号、346号、347号、348号、349号、350号、351号、352号和忻府发改批复【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忻州市2017年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2.2招标编号:ZLZX招[2017]526号
2.3建设地点:忻州市市区
2.6工 期:签订正式合同后30天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交通信号灯,第二标段为道路标志和标线,第三标段为交通监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号灯具应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的要求且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
3.2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和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贰级及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投标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相关检测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前三个月内完税证明、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叁份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云中路
邮 编:034000
联 系 人:王丽丽
电 话:0350-8671019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李 刚、孔先生
电 话:0351-7077533/633 18636805992
电子邮箱:sxzl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