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朝阳新城、迎宾大桥北红绿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朝阳新城、迎宾大桥北红绿灯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临财采计[2017]000593
3、委托代理编号:HNGF2017-C-149
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298200.00元
5、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品目号 | 预算价格 | 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第1包 | 1298200.00元 |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朝阳新城、迎宾大桥北红绿灯工程设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20000元 |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2月6日登录《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yjyzx.lin l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本代理公司加盖公章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更正采用“网上澄清更正”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将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及《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本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2月6日。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09时30分。
10、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09时30分。
11、开标地点: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12、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于2017年12月6日之前汇到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
(2)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
(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
(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分理处 | 8201-2850-0000-03734 |
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单上注明“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朝阳新城、迎宾大桥北红绿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其他要求及说明: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年检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临澧县朝阳西街16号
联系人:于乾财
电 话:187736619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滨湖路666号成城中德时代广场9楼
邮 编:415000
联系人:蒋辉勇
电 话:0736-7933858
传 真:0736-715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