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垃圾清运车辆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智慧交通-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西安市垃圾清运车辆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17-08-29 17:58:5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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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垃圾清运车辆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垃圾清运车辆综合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ZB-1537/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西安市人民政府院内三号楼

            联系方式:029-867884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车载终端   套,工作电压范围:DC9-36V;工作电流范围:60mA-160mA、平均功耗:≤1.7W;、最大功耗:≤2.4W等其它要求;

    2、整机配件:电源线,保险盒,天线等相关设备配件、SIM,满足一年365*3年的流量要求;

    项目用途:垃圾运输车辆管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664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557944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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