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县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城市监控系统二期(纳古镇)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城市监控系统二期(纳古镇)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城市监控系统二期(纳古镇)建设项目将在平安城市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视频监控点52路、卡口4套。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无缝接入,继续完善通海县平安城市建设,满足通海县智能交通要求,满足公安部提出的“集中、统一、高效”的要求。
2、采购内容:中心存储系统、交换设备及配套辅材、视频监控前端系统、传输网络及施工等。
3、建设要求:
本次建设采用非压缩高清SDI多业务平台光纤组网、以实现任意拓扑结构、任意多节点接入、任意多级别联网的系统建设,并要求网络管理方式可以支持全网统一调度管理。
(三)采购预算:1571448.73元
二、项目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通海县平安城市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依据公安部、公安厅、公安交警总队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已完成初验,现已投入试运行,运行情况良好。现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各县区必须启动二期建设任务,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的考核。通海县人民政府“通政复【2015】56号”文件批复,同意在纳古镇建设视频监控点52路、卡口4套及相应系统建设,从工程实际和节约财政资金的方面考虑,及统一后端管理平台系统、前端设备、智能分析模块等的品牌型号。
在本次项目建设中,由于本建设项目使用原有后台系统上扩建建设,因此必须使用同一系统、品牌的前端系统设备,这是充分考虑了原有系统要继续使用,保护原来的建设投资;同时也要保证系统设备100%的兼容性,重要的是与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数据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建设项目目的是为了保护原有系统的建设投资和新增设备的兼容性和一致性,同时由于本次建设项目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支公司作为原一期中标单位,故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一)公司名称: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支公司
(二)公司地址:通海县秀山东路40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务)
李建强九龙街道财政所主任科员
张颖敏通海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管卫国通海县人民法院主任
解明才通海县教师进修学校讲师
普学明通海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高级工程师
2015年11月4日采购人召开论证会议,专家的论证意见:
为了保护原有系统的建设投资和新增设备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且二期工程实际为一期工程的子系统和后续工程,同时由于本次建设项目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
基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及特点,依据玉财采〔2015〕7号第二条第(四)款、第(十)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贰份,(采购人、通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一份)。
采购人:通海县公安局
地址:通海县县城新区平安路9号
联系人:向本伟
联系电话:0877-3805456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7-301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