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单(函号00266),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二期平安城市监控迁改(市属)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政府采购采购编号:NO.00266项目编号:DFMGC2015-0413;
二、项目名称: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二期平安城市监控迁改(市属)项目;
三、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四、招标范围: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一期、二期平安城市监控的迁改施工;
五、预算控制价:建安费下浮率不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收费标准的2%(凡下浮率低于2%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是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所涉及内容。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供应商应具有自2011年以来湖北省公安系统视频监控维护的成功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无重大的质量问题;
(5)供应商必须具有给湖北省电信运营商做过工程或做过综合代维的成功服务案例;
(6)供应商须在湖北省武汉市内设有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7)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应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供应商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销项税发票。
(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有意向的谈判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
谈判供应商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每日9:00-12:00时和14:00-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9室(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108号2#楼)报名登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谈判供应商于2015年12月3日14:00时—16:00时由授权委托人将装订成册盖章密封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套)送达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室(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参加资格审查,未报名登记的和迟到的谈判供应商将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谈判供应商自行设计,但内容必须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备案证明;
(3)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5)自2011年以来湖北省公安系统视频监控维护的成功服务案例(相关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无重大的质量问题的承诺;
(6)提供给湖北省电信运营商做过类似项目的工程合同或综合代维合同;
(7)在湖北省武汉市内设有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承诺;
(8)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9)《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0)供应商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能开具增值税销项税发票的承诺。
4、谈判供应商须派授权委托人本人将密封后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一次性送达指定地点以供检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5、其他要求: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迎勋联系电话:18986115645
(2)采购人: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27-8495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