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4〕68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5〕54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5〕94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高等级公路通行费支出计划,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内。
2.3建设规模:在26个收费站的54条车道设置专用ETC车道;对其余的533条车道进行非现金支付改造;分别在伊春收费站、嫩江收费站、北兴(北安市)收费站、团结收费站(鸡西市)、双鸭山收费站、大耿家收费站(大庆市)、齐齐哈尔收费站、黑河收费站、鹤岗收费站、大个岭收费站(七台河市)设置10个客户服务网点;在ETC运营管理中心增加建立语音呼叫及网站客服系统,语音呼叫及网站客服系统对于道路使用者进行语音服务,服务涵盖技术咨询、问题与建议、投诉、查询等项目;搭建黑龙江省ETC运营管理中心到黑龙江省信息通信中心(异地数据备份中心)的光缆路由;为保证全国ETC联网需求对不适应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实现与交通部路网中心通信,完成跨省交易清分结算工作。概算总投资金额:19,083万元(其中建安费和设备费共计16,361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22天,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30日,其中2015年6月15日之前中心及省界站具备全国联网条件,7月30日之前全省具备与全国联网条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检验鉴定标准要求或质量鉴定办法,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优良。
2.7合同段划分:共划分二个合同段。
合同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
A1黑龙江省内ETC车道系统包括ETC设备(ETC路侧控制单元(RSU)、读写天线)及配套车道收费机、费额显示器、车道运行状态显示屏、高速栏杆机、车道摄像机、天棚信号灯等硬件的安装及调试。对ETC运营管理中心及厅信息中心有关ETC的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完成ETC电子支付系统建设、MTC收费车道电子支付系统的改造、站级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中心级综合业务信息平台、运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等施工。完成ETC收费车道应用软件、运营中心级管理应用软件、联网收费车道系统升级、非现金支付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的施工。
上述ETC车道系统的施工工艺和必要的软件、供货、运输、保管、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竣工、文件、验收(完工、交工)和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B1黑龙江省内交通标志包括ETC预告标志、ETC车道提示标志、ETC岛头标志、临时标志、ETC信息板,交通标线包括反光型标线、凸起型标线、警示桩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1)资质要求:
A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B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类施工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A1合同段要求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完成5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且机电工程须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到,附截图。截图能够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开工日期、交工日期及工程内容等。
B1合同段要求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累计完成3个100km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并且曾在一年内完成80km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完成该项目网上报名后,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A1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标准要求资料每套人民币1,000元,图纸2,000元,售后不退。B1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6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交通”网(www.hlj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029805085
招标代理: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赵女士孟女士
电话:0451-53000011
传真:0451-53000288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