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段智能管控科技示范工程依托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开展,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函科技[2014]23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段智能管控科技示范工程的批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5]281号《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段智能管控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南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示范工程的研究开发及相关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和信阳市境内,主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36.879公里(其中驻马店境内路线长58.299KM,其余位于信阳市境内),起讫桩号为K0+000~K136+887.137。
京港澳高速驻信段智能管控科技示范工程,以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要求为指导,针对通道级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与服务总体需求,依托高速公路改扩建机电工程达到的“可视、可测”为基础,以“可控、可服务”为示范工程目标,应用通道型高速公路多要素预警、一体化决策支持平台、主线均衡控制及不良行车条件主动干预等技术成果,建设通道型高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全面提升京港澳高速公路大通道河南段的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通道型高速公路运行管控技术提供全面的示范应用,是“智能公路”的核心组成部分,该示范工程将为河南全省、乃至我国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下一阶段“智慧交通”的建设树立示范样板。
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资格要求
工程内容
ZXGKJ-1
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软件开发、技术与标准研究、后评估与组织科技示范经验现场交流会、项目结题验收与报奖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
1、软件模块的开发、测试、系统集成、联调及相关示范工程技术试验等;
2、项目技术及标准化研究,包括:智能管控系统运行效果仿真分析技术研究、智能高速公路信息共享规范研究以及高速公路交通信息发布规范研究;
3、项目后期评估会的开展、两次科技示范工程经验交流现场会、工程验收、示范项目报奖以及前期调研、驻场技术支持、知识产权申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除以上条件外,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09-2014)至少完成过累计100km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任意一项即可,但同一路段不可重复计算里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6号锦江之星饭店12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三楼
邮编:464000
联系人:彭先生、杨先生
电话:0376-6551632
传真:0376-6551632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