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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等5个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 2016-03-17 15:09:2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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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批次机电工程招标项目包括:
     
      (1)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批准文号:《关于国道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1〕4132号)】;
     
      (2)国道219线阿克苏至乌什段公路改建工程【批准文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19线阿克苏至阿合奇段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3〕3406号)】;
     
      (3)国道219线八盘水磨至岳普湖段公路改建工程【批准文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19线八盘水磨至岳普湖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3〕3403号)】;
     
      (4)省道206线博湖至库尔勒段公路工程【批准文号:《关于省道206线博湖至库尔勒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2〕2824号)】;
     
      (5)省道326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工程【批准文号:《关于省道326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3﹞3405号)】。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路线总长度为70.204km,设计速度60km/h,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盖孜隧道管理站(1处)、无人通信站(2处)、盖孜养护道班(1处)、公格尔隧道(全长2635m)等工程。
     
      (2)国道219线阿克苏至乌什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01.400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1处收费站(乌什收费站)、全线通信系统以及交通信号灯系统。
     
      (3)国道219线八盘水磨至岳普湖段公路改建工程主线全长64.822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麦喀高速岳普湖连接线至省道310线道路,长4.76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省道213线岳普湖县入城段道路,长3.188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1处收费站(伽师收费站)。
     
      (4)省道206线博湖至库尔勒段公路工程主线全长78.636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博斯腾湖乡支线长1.858k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1处收费站(库尔勒收费站)。
     
      (5)省道326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工程路线全长1.425km,其中桥梁全长330.5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项目机电工程为玉龙喀什河大桥照明系统及监控系统。
     
      本批次机电工程总工期9个月(其中施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批次机电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各标段所属项目机电工程内容的联合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ABJD-1 G314线奥依塔克镇至布伦口段公路工程机电工程 通信系统、监控及隧道机电系统
    GSDJD-1 国道219线阿克苏至乌什段公路改建工程机电工程 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交通信号灯系统
    国道219线八盘水磨至岳普湖段公路改建工程机电工程 收费系统
    省道206线博湖至库尔勒段公路工程机电工程 收费系统
    省道326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工程机电工程 照明系统、监控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2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按“三证合一”制度更换新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套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2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830049
     
      邮编:518049
     
      联系人:艾力、衣力哈木
     
      联系人:张义彬、王胜辉
     
      电话:0991-5283107、5283057
     
      电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传真:0991-2550958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 关键字: 新疆 高速公路机电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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