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2013~至今)承担过一项及其以上(含一项)高速公路收费站机电施工业绩和一项及其以上(含一项)高速公路收费站机电设计业绩;
3.6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合法有效;
3.7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提供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若有)或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承诺在项目
中标后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若无入滇备案证);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9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
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1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
3.12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